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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印发《清涧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29 21:22:46 来源: 清涧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 作者: 责任编辑:

    清涧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

    现将《清涧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涧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借章)    中共清涧县委宣传部

                                                                                     2023年3月6日

    清涧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按照《中共清涧县委 清涧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清涧县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方案>》(清字〔2023〕17号)要求,积极落实好“营商环境突破年”的宣传工作,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思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和县委、县政府有关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形式和宣传载体,广泛宣传我县开展“项目审批提速、企业服务提质、政务服务提标、监管执法提效”四大专项行动的工作部署、进展动态和特色成效,大力选树正面典型,坚决曝光损害营商环境的负面案例,构建全方位、多层次、多领域、系统化的宣传格局,形成全社会广泛参与营商环境建设的舆论氛围。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新闻宣传

    1.开辟专栏专题。县级新闻媒体要持续加大营商环境突破年行动的报道力度,开设“营商环境突破年”专栏,每周至少推出1篇专题报道或新闻报道。围绕各类便民惠企政策,加强政策解读,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社会知晓率;围绕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的积极举措和阶段成效,持续开展动态报道。可以与社会信用工作宣传同步融合推进,全面展示我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信用环境的生动实践。(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牵头;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开展融合报道。各部门要在做好传统媒体宣传的同时,充分发挥网站、微博、微信和抖音、快手等新媒体、新技术作用,开展融媒体报道。根据工作重点,精心策划选题,年内至少推出1项通俗易懂、影响力大的原创作品,创新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相关举措以及社会各界的热烈反响和积极评价,进一步营造良好氛围。(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融媒体中心;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做好新闻发布。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单位围绕本区域、本部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成效、亮点,通过县政府新闻办发布平台每半月召开1次专题新闻发布会。年度新闻发布会计划(附件1)由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发改科技局联合制定。各部门如有提前发布或增加场次情况,需与县发改科技局(营商办)及时沟通。(牵头单位:县委宣传部、县政府新闻办、县发改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4.加大对外报道。各部门要增强与中省媒体的沟通互动,选择一批有影响力的稿件向中省主流媒体推送,迅速掀起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热潮;主动邀请中省市媒体来清采访报道,积极提供有价值、高质量的线索和素材,大力展示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生动经验和显著成效。县级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单位每月至少向中省市媒体推送1篇稿件;县级其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单位每季度至少向中省市媒体推送1篇稿件。(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二)社会宣传

    1.政务服务大厅。县政务服务大厅及办事服务场所要结合线上线下,全方位、多维度、多形式宣传营商环境政策、标语等。要在官网公开相关的法律法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便民利企服务事项及其办理流程;免费发放宣传册、悬挂政务公开条幅、便民服务手册、办理流程图;电子屏幕滚动播放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标语;制作宣传展板,展示营商环境政策要求、工作动态以及投诉举报渠道。(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2.公共场所及户外媒介。县级相关部门要精心策划制定户外宣传方案,推出有清涧特色的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口号和形象广告。在城市公交站、客运站、火车站、商场、广场、景点游客中心等公共区域制作宣传展板,利用电子屏幕,有条件的可使用大型LED彩色屏幕滚动播放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标语、宣传海报;在高速公路、国省道、城区主干道的显眼位置(出入口、道路两侧)悬挂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标语横幅,摆放宣传海报;利用“三八”妇女节、“3.15消费者权益日”、国家宪法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广泛开展“法治化营商环境”宣传活动,深入宣传《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陕西省社会信用条例》以及各类便民惠企政策。所有宣传活动均应有影像资料和宣传报道。(牵头单位:县交通局、县住建局(城管)、县文旅局、县司法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单位,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园区、企业。涉企服务行业主管部门要深入园区,到相应服务企业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等宣传活动,通过政策解读、案例宣讲、座谈交流等形式,提升企业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和惠企政策的知晓率、满意度、获得感。每次活动要在本级或上级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公众号等平台上有新闻报道。(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三)典型引领

    1.编发工作简报。县发改科技局(营商办)编发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简报,简报内容主要包括:总结宣传各部门在优化服务、改革创新、破解难题等方面采取的有效措施、典型做法以及工作成效、工作亮点等。各部门要按照简报内容积极提供相关素材,县优化营商环境各指标牵头单位每月至少提供1篇简报素材;其他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配合单位每季度至少提供1篇简报素材。各部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编发本部门、本区域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简报。(牵头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责任单位: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牵头部门、配合部门)

    2.开展案例征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征集评选活动,各部门要对在改革任务落实和解决具体问题中成效显著的做法进行总结提炼,积极挖掘、选树一批在营商环境突破年工作中涌现出的特色亮点、先进经验、模范人物,及时开展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全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新突破。县优化营商环境突破年各任务牵头单位年度案例报送不低于1例。(牵头单位:县发改科技局;责任单位: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

    3.加大负面曝光。县级媒体要广泛关注企业群众反映强烈的营商环境问题,全面推广营商环境投诉举报渠道,公开征集营商环境问题线索,集中曝光一批破坏营商环境的负面典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检查,着力查处通报营商环境中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形成有力的震慑作用。(县纪委监委、县委宣传部,县级各有关部门,县工业园区管委会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策划实施。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形成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抓落实的工作机制,明确目标任务,加强资金保障,精心策划实施。科学制定本部门宣传活动方案,全面铺开宣传工作。

    (二)整合有效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整合各类有效资源,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协调,线上、线下联动,创新宣传形式、加大宣传力度、丰富宣传内容,着力形成各部门紧密配合、新闻媒体踊跃参与、社会各界积极响应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外的其他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做好营商环境宣传工作。

    (三)强化调度考核,推动责任落实。按照县委县政府“双周调度、月度通报、季度点评、年度考核”的工作要求,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将纳入季度点评和年终考核,实行双周调度、月度通报工作机制。请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及时总结宣传工作情况(包括:突破年专栏专题报道;突破年简报素材;融媒体宣传情况;宣传稿件各级媒体报送量、刊载量;社会宣传情况;宣传活动开展情况;新闻发布会相关资料等),于每月15日、28日报县发改科技局(营商办)。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全面统筹协调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工作,对各部门宣传成效进行督查,对重视不够、组织不力、宣传不到位的情况进行通报批评,对宣传工作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联系人电话:白振振  15771772168

    邮箱:qjysb0912@163.com

     

    附件:1.营商环境突破年专题新闻发布会安排;2.营商环境突破年宣传参考标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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