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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涧县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发布时间:2025-08-29 08:47:19 来源: 清涧县司法局 作者: 责任编辑: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围绕深化开展“三个年”活动,聚力打好“八场硬仗”,加快构建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智能高效、廉洁诚信、人民满意的法治政府,为谱写清涧高质量发展、现代化建设新篇章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一、推动更好履行政府职能

    1.推动政府职能优化协同高效。持续推进“高效办成一件事”重点事项落地实施,深化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严格实施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运行。加强政府部门权责清单制度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做好权责清单动态管理,持续推动乡镇履职事项清单工作,进一步理顺部门与乡镇权责关系,严格乡镇职责准入制度,着力构建事权清晰、责能相适、履职顺畅、保障有力的乡镇权责体系,推动基层治理效能不断提升。(责任单位:县委编办、县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化开展营商环境突破年活动,完成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法规政策清理。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举报线索调查处理“一机制、一平台、一热线”工作制度,健全政府合同履约跟踪管理机制。持续推进市场监管领域准入准营“一件事”改革,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立体化监管体系,加强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业务协同,实现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司法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二、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供给

    3.完善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会商机制,研究解决法律适用、政策实施等疑难问题。严格落实行政公文类型源头认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事项清单等制度,全流程规范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工作。持续开展全面提升行政规范性文件质量专项行动,确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质量。(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三、强化依法行政决策

    4.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贯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陕西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和《榆林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出台《清涧县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管理办法》,落实合法性审查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推进县镇两级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提升政府依法决策能力水平。推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年度目录公开制度。(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5.推动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严格落实《陕西省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榆林市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清涧县党政机关法律顾问工作规则》,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实质性参与决策制度,发挥法律顾问推进依法行政积极作用。组织县镇两级政府法律顾问参与法律事务办理,为政府重大事项、重点项目、重大敏感(案)事件和规范性文件等进行法律审核把关,保障法律顾问独立发表法律意见。(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四、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6.完善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机制。落实《陕西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健全行政执法协调监督组织、制度、实施、保障和协同体系,完善行政执法协作和争议解决机制。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强化与纪检监察、法治督察、行政复议贯通联动,建立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和社会监督员制度,不断增强监督效能。(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7.开展规范涉企执法专项行动。强化涉企行政执法监督,加大乱收费、乱罚款、乱检查、乱查封等查处力度,完善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进一步规范和监督罚款设定与实施。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严格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意见》,严格执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的实施意见》,实行行政检查主体资格确认和公告制度,开展行政检查事项公布、动态管理工作。整合多部门执法资源,实施“综合查一次”,着力解决涉企行政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性大、任性检查、运动式检查、变相检查等问题。(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五、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8.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持续深化司法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司法所在基层治理中的职能作用,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风险隐患。深化商事调解试点工作,完善商事调解运行制度,强化商事调解与其他纠纷解决渠道的有机衔接、精准对接。深入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推动落实首接首办责任制,全面提升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率。(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信访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9.加强行政复议工作。深入贯彻落实行政复议法,全面落实听证、专家论证、重大疑难案件集体审议等制度,推进案件办理制度化、工作流程规范化、场所建设标准化、服务管理智能化、队伍建设专业化。深化行政复议护航企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强化个案纠错和类案规范,加强“以案促改”工作,加大全过程调解力度,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六、规范行政应诉及旁听庭审工作

    10.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每年出庭应诉不少于1次,涉及食品药品安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公共卫生安全等社会公共利益以及社会高度关注或者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案件,原则上由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强化行政应诉工作,力争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常态化达到100%,杜绝被诉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年度“零出庭”现象。(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1.加强领导干部旁听庭审工作。持续开展行政机关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政府各部门每年至少组织1次。把开展领导干部旁听庭审活动纳入政府各部门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总体安排,切实提升旁听庭审工作质效。(责任单位:县法院、县政府各部门)

    七、依法预防处置突发事件

    12.强化自然灾害防范应对。完善临灾预警响应联动机制,依据省级、市级相关制度,出台清涧县临灾监测预警和应急响应联动工作规则,突出灾害风险避让,强化信息共享、监测预警、统筹调度,建设智能外呼系统,健全直达网格责任人的预警“叫应”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3.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以实战标准建强应急指挥部和系统平台,强化监测预警、实时会商、联合响应、统一指挥职能。加强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组建县级常备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社会力量规范管理,完善社会力量参与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现场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八、加强行政权力制约监督

    14.加强政府诚信建设。依法依规加强信用信息归集,及时督促政府失信线索核实处置,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将经认定的违约失信信息实时共享至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我县政务诚信评价,对政府行为进行常态化监测。(责任单位:县发展改革和科技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15.提升政务信息公开质效。推进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平台优化提升,加强各部门、各层级数据共享,进一步完善协同联动工作机制。优化提升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监管平台功能,加强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常态化监督,定期对检查结果进行公开通报。(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九、强化数字法治政府建设

    16.推进信息化建设创新赋能。加快推进数字政府一体化平台建设运营工作,推动“秦政通”“秦务员”提质增效。加强12345热线数据分析能力,打造全县“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十、加强涉外法治建设

    17.提升涉外法律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省级、市级、县级法治人才库作用,不断提高涉外法律服务能力水平。汇聚涉外仲裁、商事调解、律师、公证、司法鉴定等优质资源,加快建设法律服务高地。加强对涉外司法案件的研究,推动从个案解决中积累实践经验,提升涉外法治工作质量水平。(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18.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统筹谋划涉外法治人才培养工作,发挥省内、本市高校资源作用,依托国家级涉外法治研究培育基地、全国涉外法治人才协同培养(培育)创新基地、全国高校卓越涉外法律人才培养基地等平台,精准对接满足涉外实务领域紧缺法治人才需求,推进涉外法治人才培养相关工作。(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

    十一、完善法治政府建设推进机制

    19.统筹谋划推进工作。扎实开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和全县实施方案总结评估,研究谋划“十五五”时期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深入推进《陕西省关于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若干措施》《榆林市进一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六大工程”,建立基层法治政府建设满意度监测点。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及时主动向党委报告法治政府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责任单位:县政府办、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20.加大法治督察力度。严格执行《中共陕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法治督察工作实施办法》,切实提升法治督察工作质效。把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情况、法治政府建设落实情况等作为督察重点内容,持续跟进省委巡视反馈法治政府建设相关问题整改情况,抓好法治政府短板弱项问题整改落实。加强贯通协作,运用法治督察与纪检监察监督协作配合机制、法治督察与法律监督衔接配合机制,形成常态长效监督合力。(责任单位:县司法局,县政府有关部门,各镇按职责分工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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