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中小企业,高校毕业生:
根据榆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2026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的通知》(榆政工信函〔2026〕65号)要求,为进一步缓解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鼓励高校毕业生到我县中小企业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数量和条件
(一)选聘数量
本次我县共选聘54名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每户中小企业选聘人数不超过3人。
(二)选聘人员条件
1.18周岁以上、38周岁以下(1987年7月至2008年7月期间出生)未就业的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者。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户籍不限。
3.毕业证须于选聘前取得。
4.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诚信担当。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同等条件下,建档立卡的脱贫户或监测对象高校毕业生优先选聘。
(三)选聘中小企业条件
1.清涧县域内登记注册的中小企业。
2.用人中小企业需为选聘大学生缴纳养老保险,县工贸局将在首次发放薪酬补贴前核实用人企业参保情况,未按规定缴纳的,取消薪酬补贴资格。
3.诚实守信、合法经营。
4.对社会贡献突出,尤其是在乡村振兴领域作出较大贡献的中小企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中小企业,以及精细化工、羊毛防寒服、兰炭、金属镁、装备制造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服务机构等辖区特色产业、重点支持产业相关中小企业优先推荐。
(四)不符合选聘的主要情形
1.非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机构等。
2.曾在历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选聘工作中,被认定存在违反相关规定和纪律行为的人员、中小企业。
3.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公益性岗位、现役军人和在读的非2026年应届毕业生。
4.季节性生产经营的中小企业。
5.已与选聘中小企业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人员;已享受过该项薪酬补贴政策到期人员、中途离职人员。
6.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选聘要求的人员、中小企业。
二、选聘程序
(一)本次选聘工作由清涧县工业商贸局组织实施。
(二)具体程序包括发布公告、组织选聘、资格审核、公示等,辖区认定以中小企业工商注册地为准。
(三)选聘工作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县工贸局将向市工信局上报选聘工作开展情况、选聘结果及相关佐证资料,接受市级部门审核、公示、批复。
三、申报资料
所有资料以申报企业为单位,按以下顺序整理成册,提交至清涧县工业商贸局:
(一)选聘中小企业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选聘中小企业基本情况介绍(需包含企业基本业务、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和不足、今后发展规划和获得荣誉等,加盖公章);
(三)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附件1);
(四)中小企业选聘承诺书(附件2);
(五)中小企业上一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2026年注册成立的企业无需提供;
(六)中小企业与大学生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七)选聘大学生简历(加盖公章);
(八)选聘大学生身份证及毕业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九)全日制学历学信网查询证明(加盖公章);
(十)选聘大学生承诺书(附件3);
(十一)2026年鼓励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汇总表(附件4)。
四、薪酬补贴发放
(一)市财政将给予选聘大学生每人每年2.4万元(每人每月2000元)薪酬补贴,补贴期限3年,补贴资金按照实际在岗时间核算发放。
(二)补贴资金统一拨付至县财政部门,由县工贸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根据选聘大学生在岗情况落实发放工作。补贴资金对公转账至用人企业,由用人企业足额、及时发放给选聘大学生。我局将全程监督补贴发放工作,对发放不及时的企业及时督促纠正,情节严重的取消下一年度选聘资格。
五、工作要求
(一)本次选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平公正、公开透明原则,全程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二)用人中小企业作为用工主体,负责选聘大学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工贸局负责辖区内选聘大学生和中小企业的日常监管,实行一月一核实。选聘大学生日常管理按照《榆林市选聘到非公企业和社会组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办法》(榆政工信发〔2024〕119号)执行。
(三)请县域内各中小企业、广大高校毕业生积极参与本次选聘工作,于2026年7月24日前将全套选聘资料一式三份报送至县工贸局319办公室(联系人:苏琪17612990608)。
附件:1.中小企业基本情况表
2.中小企业承诺书
3.2026年选聘大学生承诺书
4.2026年选聘高校毕业生到中小企业工作汇总表
清涧县工业商贸局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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