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6-00792 | [ 主题分类 ] | 政务公开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6-06-18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政办发〔2026〕40号 |
| [ 名 称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行政许可事项向各镇延伸办理实施方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行政许可事项向各镇延伸办理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6月18日
行政许可事项向各镇延伸办理实施方案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推进政务服务便民化、标准化、一体化建设,搭建县镇两级联动审批服务体系,实现群众办事就近办、一次办,打通政务服务“最后一公里”,依据《清涧县2020年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点》(清政办发〔2020〕77号)、《关于深化“一网通办”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实施方案》(清办字〔2019〕95号)相关要求,现将群众高频工商类行政许可事项下放至各镇办理。为保障事项下放、承接、运行全流程规范有序落地,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
严格遵循“依法委托、权责清晰、分批推进、规范运行、动态调整”工作原则,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各镇承接办理。通过标准化窗口设置、专业化人员培训、全流程业务指导、常态化监督管理,构建事项受理、审查、出证、归档闭环工作机制,减少群众办事往返成本,持续优化全县营商环境。
(二)实施原则
1.依法依规,权责对等。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施事项委托授权,清晰划定县镇两级权责界限,落实“谁承办、谁负责、谁监管”工作要求。
2.赋能前置,稳妥下放。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在下放事项前,统筹完成各镇经办人员政策法规、业务实操、系统操作等全维度专项培训,同步做好审批系统部署调试、操作流程交底、疑难事项指导等配套保障;事项下放后,各镇独立承担下放事项受理、审查、审批、档案管理、数据查询调取等全流程工作,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不再直接办理对应审批业务,重点承担业务督导、标准统筹、问题兜底等管理职责。
3.标准统一,全程规范。全县统一执行省级政务服务网规范标准,统一办事指南、申请材料、审批流程与档案归集管理要求,实现审批服务标准化、规范化运行。
4.便民高效,全程代办。全面推行全流程帮办代办服务,依托线上申报、窗口审核、全程网办、电子营业执照应用等举措,持续提升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便捷度。
二、延伸办理事项清单
本次下放至各镇的行政许可事项共3项: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个体工商户变更登记、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
三、组织架构与各方责任分工
(一)县级牵头单位: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统筹推进全县行政许可事项下放各项全流程工作,牵头组织业务培训、系统运维保障、日常业务指导及事项清单动态调整等工作。
2.对标全省统一政务服务规范,指导各部门梳理各事项办事指南、受理标准、审查要点与风险防控细则。
3.分批次组织各镇便民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开展岗前业务培训、现场实操演练。
4.加强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同对接,完成各镇工作人员审批账号及专网账号配置,及时排查处置线上审批系统各类故障问题,专网配置过程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各镇人民政府自行承担。
5.常态化下沉各镇便民服务窗口开展督导巡查,针对不规范办件现场开展业务指导,督促完成整改。
6.清晰划定县镇两级权责界限,明确各方相应法律责任。
(二)行业主管单位: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1.协同完成各镇专职经办人员审批账号及专网账号开通配置工作。
2.提供工商许可领域专业政策支撑,协助处置市场监管相关疑难业务,同步共享市场主体监管相关数据。
3.配合开展业务培训工作,面向辖区各类经营主体开展政策宣传与解读服务。
4.落实市场主体事中事后监管职责,常态化开展经营主体合规经营监督管理。
(三)实施主体:各镇人民政府
覆盖范围:宽州镇(包括秀延街道办事处)、石嘴驿镇、折家坪镇、李家塔镇、店则沟镇、解家沟镇、高杰村镇、玉家河镇、下廿里铺镇(包括下廿里铺镇便民服务中心)。
1.履行主体责任:全权负责下放行政许可事项受理、材料审查、审批发证、档案保管、数据调取、群众咨询答疑等全链条工作,依法独立承担相应行政许可法律责任。
2.夯实基础保障:统筹落实窗口场地,配齐电脑、打印机、档案柜等办公设施;明确1名分管领导专项负责,固定配备2名专职窗口经办人员。
3.规范日常运行: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等政务服务管理制度,规范建立业务办件登记台账。
4.强化档案管理:划定专属档案存放区域,落实专人专职管理,按标准完成许可材料归档、存放、查阅等各项工作。
5.做好政策宣传:面向辖区商户、办事群众开展事项下放政策宣传普及,提升政策知晓覆盖面。
6.及时处置问题:业务办理过程中若遇到业务疑难、系统故障等问题,第一时间对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协调处置。
四、重点工作落实细则
(一)窗口场地与人员管理
1.窗口设置。各镇统一设置工商许可专属窗口,初期布设1—2个,后续结合日常办件流量动态调整窗口数量;窗口统一摆放办事指南、一次性告知材料及投诉监督公示标牌。
2.人员管理。各镇择优选用政治素质过硬、责任心强、具备基础计算机操作能力的专职工作人员,人员确定后原则上保持稳定,不得随意调换;确因工作需要调整人员的,须提前5个工作日向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书面报备,新任人员经岗前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3.双重管理机制。业务层面的培训、业务指导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筹负责;人员日常考勤、工作作风及纪律管理由属地各镇人民政府落实。
(二)业务办理规范与风险管控
1.全县统一执行标准化申报材料、审查规范与办结时限,严禁私自增设申请材料、增设办事环节、拉长办理周期,全面推行容缺受理、服务承诺办事机制。
2.窗口在办理过程中遇到政策界定不清、流程复杂的疑难业务,须第一时间对接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业务股室,严禁推诿搪塞办事群众。
3.严格执行首问负责、一次性告知、限时办结、服务承诺、责任追究各项制度。
(三)标准化档案管理
1.各镇单独划定行政许可档案专属存放区域,配备防潮、防盗专用档案柜,严格落实“一件一档”管理要求。
2.严格遵循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统一档案装订标准完成材料归档,同步建立纸质、电子双重档案台账。
3.健全档案查阅管理机制,主动配合县级部门开展执法核查、案卷调阅工作,档案保管期限、管理要求严格遵照行政许可档案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四)宣传与信息公开
1.县级宣传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县政务服务网,长期公示下放事项清单、标准化办事指南及各窗口咨询联系电话。
2.各镇宣传推广。在各镇便民服务大厅、各村村委会、集镇商户集中区域张贴宣传公告,通过村级广播、村民微信群推送可办理业务相关信息,保障辖区经营主体、办事群众充分知晓政策。
3.畅通监督渠道。统一公示政务服务投诉举报热线,主动接受群众监督与办事评价。
(五)事项动态调整机制
下放事项清单实施动态化管理,出现下列情形时,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牵头组织综合评估,按程序对事项清单予以调整:
1.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修订,对应行政许可审批权限发生变动的。
2.各镇在事项承接办理过程中存在重大审批风险,频繁出现办件差错、群众投诉问题的。
3.群众办事需求发生变化,产生新增高频办理事项,或原有事项办件规模大幅缩减的。
4.清单调整方案报请县政府审定通过后,面向社会公示更新后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
五、附则
1.本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解释;
2.后续行政许可事项向各镇延伸工作,参照本方案流程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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