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6-00790 | [ 主题分类 ] | 应急管理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6-05-13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政办发〔2026〕37号 |
| [ 名 称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通知 | ||
各镇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3日
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提高应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陕西省城乡供水用水条例》《农村应急供水保障技术导则》等国家及陕西省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文件及技术标准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清涧县行政区域内,因自然灾害、工程事故、水源污染、水源枯竭等突发事件导致农村地区供水紧张、中断或水质不达标,需要采取应急措施予以应对的处置工作。
农村应急供水是指在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后,综合采取开辟新水源、应急调水、延伸管网、分时分片供水、拉水送水和应急净水等措施,保障农村居民饮水安全和规模化养殖牲畜饮水需求。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快速反应,协同应对;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原则,优先保障群众基本生活饮用水需求。
二、基本情况
清涧县下辖9个镇330个行政村,2026年农村户籍人口约18.14万人,农村供水工程覆盖人口约17.33万人。全县农村供水工程包括集中式供水工程和分散式供水工程,截至2025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农村供水工程999处,其中集中供水工程319处、分散供水工程680处,工程规模普遍偏小,抗风险能力较弱。农村集中供水工程大多由村集体管理,分散式供水工程由农户自管,专业化、规范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管护资金和人员不足是普遍问题。
三、供水突发事件研判与主要类型
3.1自然灾害类:因持续干旱导致水源干涸;因洪涝、滑坡、泥石流、地震等导致取水构筑物、输水管网、净化设施损毁。
3.2工程事故类:供水机电设备故障、输配水主管道爆管、蓄水池破损、消毒设备故障等。
3.3水源污染类:水源地受到农业面源、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危险化学品泄漏等污染,导致水质超标。
3.4水源短缺类:因气候变化、用水需求增长、水源工程淤积等原因,导致水源供水能力持续下降,无法满足正常用水需求。
四、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4.1应急调水:启用备用水源;从有水地区通过铺设临时管道、水车转运等方式向缺水地区调水;跨区域协调水源。
4.2分时分片供水:在水量或水压不足时,对受影响区域实行分时段、分片区轮流供水,并提前发布公告。
4.3拉水送水:在供水中断或水源污染短期内无法恢复时,组织消防、环卫、社会车辆等为受影响村庄定点送水,优先保障学校、卫生院、养老院及老弱病残等特殊群体用水。
4.4应急储水与净水:引导群众利用水窖、水缸等储水;在安置点设置集中应急储水设施;必要时,启用移动式净水设备或发放消毒药剂,对不符合标准的水源水进行净化消毒后使用。
五、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5.1组织指挥体系
成立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统一领导、指挥和协调全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县水利局,承担日常工作。
指挥长:县政府分管副县长
副指挥长:县水利局局长、县应急管理局局长
成员单位:县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公安局、卫健局、市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交通局、气象局、消防救援局、国网清涧供电公司、相关镇人民政府等。
当发生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时,指挥部成员必须迅速到达指定岗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由所在部门同志按职务高低递补。
5.2应急指挥部职责
贯彻执行国家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指挥部成员单位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地进行技术支持和支援;及时了解掌握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和组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和供水保障;指导、协调各镇、职能部门完善、实施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督促、检查各镇农村供水应急机构的日常工作;其他有关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的重要事项。
5.3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负责指挥部正副指挥长、成员单位、专家工作组的联络,承担清涧县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向指挥部报告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情况和应急措施的建议;及时传达和执行指挥部各项决策和指令,并检查和报告执行情况;组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技术研究和应急知识宣传教育等工作;负责农村供水应急信息的接收、核实、处理、传递、通报、报告等。
5.4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县水利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组织与协调,指导、督促农村水源和农村供水系统的安全运行,组织编制和修订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县财政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毁坏工程抢修和重建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和及时拨付。
县发改科技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毁坏工程重建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资金筹措。
县公安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社会治安,防止违法犯罪行为。
县消防救援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群众临时吃水问题,利用消防车及时运送安全的生活饮用水。
县卫健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医疗救护工作,组织卫生防疫及饮用水源的水质监测和卫生保障。
生态环境局清涧分局:负责农村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制止向河流、渠道等水域排放污染水和固体废物的行为,对农村供水工程水源污染类供水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理。
县交通局: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公路交通设施安全及道路畅通应急处理。
县人武部:负责制定驻地部队及民兵参加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抢险方案,指导抢险队员培训、演练,协调指挥我县驻地部队及民兵参加抢险工作。
县气象局:负责提供影响农村供水安全的有关降雨预报、突发灾情等信息。
国网清涧供电公司:负责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供电设施安全及用电协调安排。
县电信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负责保障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的通讯设施安全和通讯线路畅通,确保应急处理信息畅通无阻。
县自来水公司:根据应急预案,结合单位实际,建立供水应急机构,制定科学合理的应急工作方案,配备必要的抢修设备及应急队伍,并定期组织演练。
5.5应急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组成与职责
指挥部专家工作组由清涧县农村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运营、环保、卫生防疫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专家工作组主要职责包括:参与指挥部统一组织的应急技术专题研究;应急响应时,按照指挥部的要求,研究分析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突发事件信息和有关情况,为应急决策提供咨询或建议;参与农村供水突发事件调查,对供水突发事件处理提出书面意见;接受指挥部指派,对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发生区域给予技术支持。
5.6各镇应急机构与职责
各镇成立相应的农村供水工程应急机构,负责本镇范围内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各镇应急机构主要职责包括:拟定本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制度,建立完善应急组织体系;掌握本镇农村供水工程信息,及时向县指挥部报告供水突发事件情况;指挥、协调本镇农村供水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
六、预案运行机制
6.1监测:建立水源水量、水质、工程运行状态日常监测网络和风险排查机制;气象、水利、卫健、生态环境等部门加强信息共享。
6.2预警:根据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紧急程度和发展态势,预警级别划分为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分别用红、橙、黄标示,由县指挥部发布。
6.3先期处置: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镇人民政府和供水管理单位应立即采取关停污染水源、抢修工程、组织临时供水等初步措施,并上报。
6.4预案启动:达到预警阈值时,由县指挥部决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
6.5应急响应:对应预警级别,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Ⅰ级、Ⅱ级响应由县指挥部统一指挥;Ⅲ级响应由所在镇应急机构主要指挥,县指挥部指导。
Ⅰ级(重大):影响人口超过1000人,或连续断水超过48小时且无就近替代水源,或发生3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30人以上中毒的供水事件。
Ⅱ级(较大):影响人口300-1000人,或连续断水24-48小时,或发生1-2人死亡(含失踪)或10-29人中毒的供水事件。
Ⅲ级(一般):影响人口300人以下,或断水24小时以内,或发生10人以下中毒的供水事件。
6.6响应终止:当事件得到有效控制,供水恢复正常或稳定应急供应,危害消除后,由启动机构宣布响应终止。
6.7复盘善后:对事件起因、处置过程、损失影响等进行调查评估,总结经验教训,修订完善预案,组织工程修复重建。
七、应急保障
7.1信息与通讯保障:确保应急期间通信畅通,建立联络员制度。
7.2应急队伍保障:组建专业抢险维修队伍和志愿者队伍。
7.3应急物资保障:在县防汛物资仓库或指定地点储备必要的管材、水泵、消毒剂、发电设备、送水车等,建立企业代储和社会联动机制。
7.4经费保障:县财政将农村供水应急资金纳入预算,保障应急处置所需。
7.5其他保障:做好医疗救护、治安维护、技术支撑、交通运输等保障。
八、监督与管理
8.1调查总结:应急处置结束后,及时调查评估,形成总结报告。
8.2修复重建:制定修复计划,尽快恢复或提升原有供水能力。
8.3宣传培训:加强节水、护水宣传,开展应急知识培训和演练。
8.4奖惩制度:对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对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追责。
九、附则
9.1预案的管理与更新:由县水利局负责预案的日常管理与修订,一般每3-5年评审更新一次。
9.2预案的制定与解释:本预案由清涧县水利局制定并解释。
9.3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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