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6-00300 | [ 主题分类 ]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清涧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 ||
《清涧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编制完成,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规定,现将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信息予以公告如下,征求与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
一、规划概要
1、规划名称:清涧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
2、规划范围:清涧县工业园区规划用地面积总计165.24公顷。整体分为“一区三园”,包括现代农业产业园、新型工业产业园、现代服务产业园。
3、规划期限:2023-2035年,其中近期2023-2030年,远期2030-2035年。
4、规划定位:以打造先进制造和现代服务业产业集群为目标,形成产业高度聚集、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的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作为县域城乡产业振兴示范与引领。发展定位为陕西省“两枣”食药产业区域中心、榆林市重要的通用设备制造园区、榆林南部县重要的数字经济与商贸物流协同园区。
5、规划目标:经济总量再上“新台阶”,到2030年,清涧县工业园区综合实力明显提高,工业总产值24亿元;到2035年,园区经济进入稳定增长阶段,实现工业总产值30亿元,园区经济占全县经济总量比重进一步提高。
产业结构呈现“新格局”,到2030年,清涧县工业园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调整,传统资源型产业规模达到峰值,新兴产业加快发展,服务业不断拓展;到2035 年,园区产业结构持续优化。
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到2030年,清涧县工业园区绿色发展水平进一步提高,工业固废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80%以上,园区单位GDP 碳排放降幅达到全市要求,力争实现碳达峰;到2035年,园区生态文明建设越加重要,绿色发展取得新进展,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率达到100%,园区单位GDP碳排放降幅达到全省要求,园区碳排放基于2030年达峰值持续减少。
6、空间结构:清涧县工业园区形成“一核一带三区”的总体空间格局。其中产业集中分布在三区,即主要依托清涧河河谷空间以及次沟空间形成的产业集群区域,分别为以红枣、酸枣、农畜产品、特色农产品等食品制造业为主体的现代农业产业园,以通用设备制造业为主体的新型工业产业园,和以数字经济与现代商贸服务为主体的现代服务产业园。
二、规划环境影响分析及减缓措施
1、大气环境
清涧县工业园区规划期主导产业及引入企业大气污染程度较轻,拟入区企业工艺废气污染物类型较为单一,污染物产生量相对较少,园区大气污染物主要是企业生产过程能源消耗产生的颗粒物、SO2、NOx,在正常排放情况下对周围大气环境质量影响较小。
2、地表水环境
根据规划方案,清涧工业园区生活污水和生产废水经预处理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最终进入清涧县第一、二污水处理厂以及新型工业产业园污水处理厂,处理后水质达到《陕西省黄河流域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61/224-2018)表1中A标准。园区规划实施后对区域水环境的影响可接受。
3、地下水环境
规划项目投入运行后,工业、企业严格管理,减少企业内部跑、冒、滴、漏现象发生;工业固体废物、生活垃圾等按照环评和环保部门要求分类堆放、分质处置,堆放场地应采取防渗措施,可有效防止污染物下渗对地下水的影响。因此规划实施后对地下水质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
4、噪声
规划中的建设项目在设计中应尽可能选用低噪声设备,对产噪设备采取减振、隔声和消声等措施,并利用平面布局的调整来减少对周围声环境的影响。
5、固体废物
入园企业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物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尽量减少固体废物的产生,对可资源化一般工业固体废物优先进行资源化再利用;园区内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要求建立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委托危险废物资质单位综合利用或安全处置。采取上述措施后,规划区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周围环境的影响较小。
6、环境风险
规划涉及环境风险主要是园区企业设备润滑和维修使用的机油、废机油、企业在线天然气以及加油站涉及的汽油、柴油等物质,存在泄漏及火灾、爆炸等产生的次生伴生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的环境风险。规划区通过规划产业合理布局,加强园区风险管控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企业与园区联动的环境风险应急演练,提高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三、规划环评结论
清涧县工业园区规划范围不涉及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自然公园、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等环境敏感区,规划方案、规划定位、总体发展目标和规划布局基本合理。规划区污染物排放能够满足区域环境容量和环境质量要求,规划产业规模基本合理。在采取规划方案优化调整建议及环评提出的环境影响减缓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规划方案基本可行。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及查阅报告方式
公示期间,相关单位或个人若有意见和建议,可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与规划实施单位联系,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及时反馈。
1、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如下,也可在附件中下载。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2、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的方式和途径
网络链接: https://pan.baidu.com/s/1T0JixXpI4r8gyg_COAUrVQ 提取码: 4t92
查阅纸质版报告的途径:公众可在规划编制组织单位和环境影响评价单位查阅纸质版报告书。具体地址及联系方式见下文。
五、意见反馈范围名称和联系方式
1、规划实施单位:清涧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联系地址:清涧县秀延街道办人民路7号
联系人:张恒旗
联系电话:0912-5223826
2、环评机构:西安中环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西安市凤城五路西段世融嘉轩
联系人:王华
联系电话:029-89150308
电子邮箱:273325949@qq.com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可在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规划编制机关、环评机构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附件:清涧县工业园区总体规划(2023-2035年)环境影响评价公众意见表
清涧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6年6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