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6-00751 | [ 主题分类 ]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
| [ 名 称 ]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 ||
根据《清涧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清涧县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各规模种植主体自愿申报、镇人民政府审核,现将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予以公示。
一、遴选总体情况
本次遴选共确定实施主体41个,核定实施总面积1.193万亩。
二、补助标准及方式
补助标准:50元/亩,单个主体奖补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万元。
支持作物:玉米、马铃薯、杂粮、大豆等主要粮油作物,山地种植玉米不予补助(产量达不到全县平均水平)。
兑付方式:采用“先干后补”方式,原则直补到户(实施主体)。
三、公示期限
2026年6月12日至2026年6月18日(公示期5个工作日)。
四、监督方式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清涧县农业农村局反映,逾期或匿名反映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清涧县农业农村局204办公室
联系人:杨楼飞
联系电话:18966984201
五、重要事项
过程记录:入选主体须在整地播种、肥水管理及农资、服务采购等关键环节留存照片、视频等证明材料,对重点技术到位情况进行记录,无过程记录不予奖补。
设立标识牌:各实施主体须在田间设立简易标识牌,明确作物种类、种植面积、关键技术及单产目标,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不重复享受:同一地块、同一作物不得与其他绿色高产高效行动以及大豆、玉米单产提升工程项目任务重复实施。
附件:清涧县2025年粮油规模种植主体单产提升项目实施主体申报台账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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