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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索引号] | 11610830727371363L/2025-00420 | [ 主题分类 ] | 教育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发文日期 ] | 2024-10-25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教函〔2024〕61号 |
| [ 名 称 ] | 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三次会议第48号建议的复函 | ||
类别:B
签发人:杨贺
刘瑞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为教师减负并推动美育与体育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严格落实减负政策
教育是国之大计,教师是立教之本。为切实减轻中小学教师负担,根据省市文件精神,我局已采取以下措施:
1.印发《关于规范中小学"进校园"活动的通知》,明确准入标准;
2.转发《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公布<陕西省中小学校社会事务“进校园”事项白名单(2024年度)>的通知》(清教组秘〔2024〕2号),未列入"白名单"且未经审批的事项一律不得进校园;
3.严禁组织教师参与与教育教学无关的评比、创建等活动。
二、深入推进五育融合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多措并举促进美育体育协同发展:
(一)强化师资建设。5月举办美育教师专题培训,邀请省级专家授课(参训58人);组织全县小学体育教师参加省级专项培训。
(二)丰富实践活动。开展"六一"艺术展演、春秋季运动会等主题活动,举办校园文化艺术节等。
(三)完善社团体系。推进"一校一品"建设,培育特色艺术社团;发展篮球、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确保每日大课间活动质量。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支持。
清涧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4年10月25日
(联系电话:0912-5211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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