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610830016092501T/2024-00029 | [ 主题分类 ] | 其他 |
|---|---|---|---|
| [ 发布机构 ]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 | [ 发文日期 ] | |
| [ 效力状态 ] | 有效 | [ 文 号 ] | 清农函〔2023〕26号 |
| [ 名 称 ] | 清涧县农业农村局对县十九届人大二次会议第25号提案的答复函 | ||
李海洲、鲍进进、李艳艳代表:
您们提交的《关于整合统一清涧县山地苹果品牌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今年,榆林市人民政府打造“陕西榆林山地苹果”统一品牌,4月16日,陕西榆林山地苹果区域公用品牌战略发布会在北京举行,现场发布榆林山地苹果“标识、口号和包装”三大品牌形象核心要素。我县借助榆林市山地苹果区域品牌,积极推行“榆林山地苹果+企业”的品牌创建模式,推动清涧苹果走向更广阔的市场。目前,我县石嘴驿镇盆则沟村、宽州镇上刘家川村2家苹果生产企业成为榆林山地苹果品牌授权使用企业。
联系人及电话:任妍婷0912-5222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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