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保障与城乡建设

[索引号] 11610830727371363L/2026-00140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含住房)
[ 发布机构 ]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发文日期 ]
[ 效力状态 ] 有效 [ 文 号 ]
[ 名 称 ]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审及新申报的通知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6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审及新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6-04-13
来源: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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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26年度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年审及新申报工作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根据住房租赁补贴相关工作要求现就我县2026住房租赁补贴年审及新申报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年审及新申报时间

2026413日—2026515

二、年审及新申报地点

清涧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二楼205办公室(清涧县第六小学对面)

三、年审材料

在保家庭成员的户口本、身份证、低保证、租赁补贴领取证、结(离)婚证(未婚的需提供未婚证明)、一卡通(须有最新打款记录)等原件及其他佐证材料。如租赁房屋变更的,需要提供房东的户口本和身份证复印件、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1份。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需提供就业证明。

四、年审要求

1、申请人应当对审核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同意有关部门核实其审核信息。按规定需由有关单位和个人出具证明材料的,需对所出具证明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2、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对于弄虚作假骗取补贴的行为,一经发现,该户家庭将被列入保障房黑名单,今后不得享受住房租赁补贴和保障性住房。

3、不按规定时间进行年检的,将取消保障资格,停止住房租赁补贴发放。

五、新申报条件

1、户籍限制:申请人必须为清涧县城镇常住居民,并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申报;

2、收入限制:人均年收入低于二万三千元

3、住房限制:申请人和家庭成员在清涧城区商品房房产(含拆迁安置房、政策性住房等)或人均自有住房面积低于18㎡,且未享受过保障性政策住房;

4、车辆限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名下家用小型汽车购买价格不超过10万元(不含税)。

六、新申报家庭应提供的材料

清涧县城镇居民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申请表,低保证及一卡通(须有最新的打款记录),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和户口簿,一寸彩色照片(家庭成员每人一张),婚姻证明,收入证明,房东的户口本、身份证,有效的制式房屋租赁合同(申请人与直系亲属的房屋租赁合同无效)一份,其它佐证材料;全部佐证材料验原件留复印件。

环卫工人、公交司机等住房困难家庭还需提供就业单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公交司机需提供驾驶证和资格证。(夫妻双方都是环卫工人或公交司机的,提供夫妻双方的资料)

七、新申报审批流程

申报住房租赁补贴必须在线申报,申报方式:关注“陕西保障房”微信公众号或秦务员APP,进行公租房申请,按要求填写上传资料,全部资料上传完成后提交,由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在系统内进行资料初审,符合条件的电话通知提交纸质材料,不符合条件的系统内退回,并说明原因。

1、通过信息平台初审的住房租赁补贴申请家庭,应当在住房保障部门申报通知规定的时间内,由申请人本人(户主)携申报所需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在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填写纸质表格,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应就申请人提供的资料原件及复印件进行核实。

2、县住建局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通过保障房信息平台大数据对申报家庭房产、车辆、婚姻、工商等信息进行审核,对审核通过的家庭进行公示,经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确定为保障对象,审核不通过的告知不通过原因。

受理人:惠蓉蓉、白苗

联系方式:0912-7938885

清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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