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政办发〔2008〕103号文件
发布日期:2011-10-05 来源:榆林市政府网 浏览此数:次
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市政府56个行政执法机关行政执法依据目录的通知
榆政办发〔2008〕103号
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陕西省行政执法责任制办法》(省政府令第118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 〔2005〕100号)的规定,市政府责成政府法制办公室对各行政执法机关上报的行政执法依据进行了审核认定。现将市政府56个行政执法机关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予以公布。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据公布的行政执法依据目录,按照合法行政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分解执法职权,落实执法责任,做到职责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执法人员严格履行法定职责,将行政执法责任落到实处。
各行政执法机关要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制定、修改、废止的情况,以及机构和人员变动情况,随时调整行政执法依据目录以及行政执法职权和责任分解表,切实做到依法行政。
Copyright © 清涧政府网站.版权所有
邮 编: 电话:15891291718
备案序号: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
邮 编: 电话:15891291718
备案序号: 建议使用1024*768像素浏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