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涧 为讨回600箱饮料钱 商贩状告批发商
清涧:为讨回600箱饮料钱 商贩状告批发商
榆林市清涧县的惠先生最近很郁闷,为了讨回600箱饮料的本钱,他奔波数月都无果。
买卖双方因饮料货款支付问题互相扯皮
据惠先生称,2011年2月18日和19日,他分别从清涧县一个饮品批发商处购买了300箱康师傅茶和300箱矿泉水,两天总计购买了600箱康师傅茶和600箱矿泉水。2011年6月,批发商给惠先生发了300箱康师傅茶和300箱矿泉水后,就拒绝再向惠先生供货,理由是惠先生在2011年2月18日和19日订了两次货,实际上只支付了一次的钱。对此说法惠先生表示很不解,他向记者出示了2月18日和19日订货批发商薛某两次开据的收款收据,他认为,如果没有付款,薛某怎会给他开具收款收据?如今薛某收了钱而不发货,这让惠先生很不理解。
记者又采访了批发商薛某,薛某告诉记者,惠先生所出示的两张票据确实是他开的,但是2月18日的收款收据惠先生并没有交钱给他,所以在2月19日他又重新开了一张收款收据,并收了钱,但只是一份钱,并不包括18日收款收据的钱。薛某说:“18日开收款收据时候,有证人在场,可以证明那天惠先生没有给钱。”
一审惠先生胜诉,薛某不服判决并上诉
惠先生和薛某就此事争执不休,无奈之下,2011年7月,惠先生在榆林市清涧县人民法院对薛某提出了诉讼。清涧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判决惠先生胜诉,责令薛某供给惠先生剩余货物,并赔偿损失。薛某对此判决表示不服,随即上诉至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榆林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审理,判决清涧县人民法院的判决无效,要求择日重审。惠先生对二审判决表示不服,私下认为是薛某向中级人民法院的法官塞了钱。而薛某对于清涧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也很不满,他认为法院里有惠先生的亲戚,所以才会判自己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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