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便民服务中心)、秀延街道办,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现将《榆林市民政局关于推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审核确认权限下放工作的通知》(榆政民发〔2021〕56号)转发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清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0月27日